跳过导航,进入主内容
资源中心需登录后浏览 · 登录后可查看工具导航、模板、法规与常见问题等资料。

3.对证据的调查收集

合议组一般不主动调查收集审查案件需要的证据。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申请,合议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调查收集。

合议组可以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也可以委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应当事人的申请对证据进行调查收集的,所需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或者专利局承担。合议组自行决定调查收集证据的,所需费用由专利局承担。

3.对证据的调查收集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四部分 ·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