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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简称复审决定)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复审请求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

(2)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上述第(2)种类型包括下列情形:

(i)驳回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ii)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的; (iii)审查违反法定程序的,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的机会;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以至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iv)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5.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四部分 ·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