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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案卷的保存期限和销毁

6.1保存期限

已结案的案卷可分成:未授权结案(视为撤回、撤回和驳回等)的案卷和授权后结案(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主动放弃专利权、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和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等)的案卷两种。

未授权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为二年;授权后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为三年。保存期限自结案日起算。

有分案申请的原申请的案卷的保存期从最后结案的分案的结案日起算。

作出不受理决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保存期限为一年。保存期限自不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6.2销毁

销毁前通过计算机作出案卷销毁清册,该清册记载被销毁的案卷的案卷号、基本著录项目、销毁日期。清册经主管局长签署同意销毁后,由主管案卷部门实施销毁工作。

6.案卷的保存期限和销毁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五部分 ·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