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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费用种类的转换

对于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 缴纳费用时,费用种类填写错误的,缴纳该款项的当事人可以在转换后费用的缴纳期限内提出转换费用种类请求并附具相应证明,经专利局确认后可以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但不同申请号(或者专利号) 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当事人缴纳的费用种类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依职权转换费用种类的,应当通知当事人。

费用种类转换的,缴费日不变。

6.费用种类的转换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五部分 ·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