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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的内容

对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主题进行分类,应当给出完整的、能代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发明信息的分类号,并尽可能对附加信息进行分类;将最能充分代表发明信息的分类号排在第一位。

发明信息是专利申请的全部文本(例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中代表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的技术信息,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的技术信息是指在专利申请中明确披露的所有新颖的和非显而易见的技术信息。

附加信息本身不代表对现有技术的贡献,而是对检索可能是有用的信息,其中包括引得码所表示的技术信息。附加信息是对发明信息的补充。例如:组合物或混合物的成分,或者是方法、结构的要素或组成部分,或者是已经分类的技术主题的用途或应用方面的特征。

2.分类的内容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一部分 ·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