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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放许可相关原则

建立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运用,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帮助专利技术供需双方对接。专利开放许可相关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对开放许可声明中的许可条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照自愿原则设立。

(2)合法原则

为维护开放许可交易安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开放许可专利的专利权应当有效。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专利权人应当及时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同时通知被许可人。

(3)公开原则

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予以公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查阅复制等途径对外公开开放许可声明内容。

2.开放许可相关原则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五部分 ·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