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的备案
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应当在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凭能够证明达成开放许可的书面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请求人签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被许可人以书面方式向专利权人发出的通知;
(3)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使用费的凭证(或专利权人收到许可使用费的凭证);
(4)请求人身份证明;
(5)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手续的办理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