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
请求人在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合议组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合议组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请求人在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合议组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合议组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