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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的生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愿意实施其开放许可专利,并依照公告支付许可使用费的,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生效,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实行专利开放许可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有意愿实施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实行专利开放许可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意愿实施时,参照上述规定。

6.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的生效 - 专利审查指南 · 第五部分 ·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