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中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下篇 商标审理标准/二、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审理标准二、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审理标准小中大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上一节8.恶意注册的判定下一节1.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