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1.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 申请人应当提交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请该地理标志的批准文件。授权文件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文件中应当明确说明申请人具备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能力。
3.申请人具备对该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检测能力的,应提交申请人所具有的资质证书,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其具备检测能力的文件,以及申请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人员证书。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应提交申请人与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测合同以及受委托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单位法人证书。
4.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二)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除与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相应规定相同外,还应对该地理标志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以及其生产地域范围等进行审查。
1.使用商品特定品质的审查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应具有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香梨
(库尔勒香梨,皮薄肉脆,核小。采摘时表皮黄绿色,稍加存储后转金黄色,并发出独
特香味。含糖量为10.4%以上,维生素C 每百克为4.4 毫克左右,可食部分为83.6%左右。)

指定使用商品:大葱
(章丘大葱可高达1.5 米,葱白长0.5 至0.6 米,茎粗3 至5 厘米,重有1 斤多,被称
为“葱王”。章丘大葱辣味淡,有清香润甜,葱白肥大脆嫩,久藏而不变质,嚼之无丝,汁
多味甘。)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不具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独特的特征的,适用《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予以驳回。2.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的关系的审查
作为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应主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
(1)主要由当地的自然条件决定的。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鲜葡萄
(新疆吐鲁番地区独特的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决定了“吐鲁番葡萄”具有皮薄、肉
脆、高糖低酸、高出干率等独特的品质。)

指定使用商品:茶叶
(“安溪铁观音”属半发酵茶,产于福建省安溪县境内,产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群山环抱,土层厚,有机质含量高。产区的土壤、海拔、积温、降水、温度和湿度,加上独
特的初制工艺,造就了“安溪铁观音”外形紧结重实、色泽乌绿油润,冲泡后香气浓郁持久、
汤色金黄明亮、浓艳清澈、滋味醇厚、鲜爽甘甜的独特品质。)
(2)由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决定的。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黄酒
(绍兴黄酒的特定品质是由鉴湖水及独特的生产工艺所决定的。产地内四季分明,雨水
充沛,适宜酿酒所需的微生物生长。鉴湖水系水质清澄,富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绍兴黄酒
采用精白糯米为原料,配以鉴湖水酿制,形成色泽橙黄、清亮透明,味醇厚、柔和鲜爽的品
质。)
(3)主要由人文因素决定的。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织物;装饰织品
(南京云锦是明代早期南京织锦艺人发明的工艺技法,已有1500 多年的手工织造历史。
其“木机妆花”工艺是在我国织锦历史中唯一流传至今且不可被机器取代,只凭人口传心授
的编织工艺。)
3.生产地域范围的审查
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生产地域范围可以是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也可以由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确定。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为一个市、县内的,由该市、县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地域范围为同一省两个以上市、县范围的,由该市、县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跨省的由中央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或相应省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该地域范围可以与所在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不一致。生产地域范围可以下列方式之一或其组合界定:
(1)行政区划;
(2)经纬度;
(3)自然环境中的山、河等地理特征为界限;
(4)地图标示。
(5)其他能够明确确定生产地域范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