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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解释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本部分解释说明的内容以普通商标的显著性审查为主,立体商标、声音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审查另有说明。以下将对《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款、项在审查中的适用依次予以说明。

二、相关解释 -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 上篇 商标审查标准 · 第二部分 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