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中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上篇 商标审查标准/第九部分 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三、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小中大 商标形式审查中,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除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实质审查中予以驳回;对代理服务项目按照普通商标申请进行审查。 目前,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暂定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中第4506 组内的服务项目。上一节二、相关解释下一节一、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