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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请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行政裁

(一)受理条件

请求处理布图设计侵权纠纷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请求人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 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 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 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侵权行为;

5. 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二)获取途径

接收邮寄。

(三)申请材料

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以下文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章的《代理委托书》,布图设计专有权证明材料(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布图设计图样的纸件或电子件、布图设计登记簿副本等),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

(四)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文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搜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试行)》,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指南附件为相关申请文书,下载上述申请材料表格,填写后打印纸件申请文件。

2. 递交申请文件

相关文书和材料可以选择使用邮政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寄送,并在邮件备注中注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寄出的邮戳日为行政裁决请求日。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邮编:100088;电话:010—81938831。

3. 立案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五)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81938831;

2. 信函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邮政编码:100088。

(六)办理结果

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接收当事人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向请求人发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案件立案通知书》;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接收当事人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向请求人发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七)监督评价

1. 电话投诉:(010)62356655;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邮政编码:100088。

(八)服务质量保障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九)相关表格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4/8/art_527_146067.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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