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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商标快速审查申请

(一)受理条件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请求快速审查。

(二)获取途径

应当以纸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且提交时应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字样。

(三)申请材料

1.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书;

2. 符合《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3. 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其办公厅出具的对快速审查请求的推荐意见;或者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对快速审查请求理由及相关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四)办理流程

1.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书》

请求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cnipa.gov.cn)下载请求书标准表格。

2. 邮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其办公厅推荐意见或者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五)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62356655、(010)63218500;

2. 信函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3.网上查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查询快速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进度。

(六)办理结果

1. 符合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快速审查;

2. 不符合要求:电话通知快速审查请求人,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快速审查,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审查。

(七)监督评价

信函投诉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办理时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准予快速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九)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 、(010)63218500 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开通线上办事指导: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告公报栏目及中国商标网政策文件栏目,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理指导。

(十)服务质量保障

1. 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

2. 实行限时办结: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准予快速审查的,自同意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3.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十一)相关表格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书》。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18/art_527_172818.html

三十、商标快速审查申请 - 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商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