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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一)受理条件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获取途径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三)申请材料

1.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2. 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3. 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

4. 如果营业执照未载明详细经营范围,附送公司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四)办理流程

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右侧“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在线填写并上传附件。具体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子栏目。网址:https://wssq.sbj.cnipa.gov.cn:9080/tmsve/agentApp_getGsjBasqHead.xhtml

(五)办理进度查询

信函咨询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六)办理结果

1. 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2. 不符合要求:通过报送的电子邮箱通知商标代理机构

(七)监督评价

1. 网上投诉

中国商标网商标局局长信箱 https://sbj.cnipa.gov.cn/sbj/jzxx/公众留言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商标大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九)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010)63218500 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商标”栏目,中国商标网设有商标代理栏目,提供线上办理引导。

(十)服务质量保障

1. 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

2. 实行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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